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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珥書第三章

 

C 審判萬國(三114;希伯來聖經四114

  審判列國的不祥預兆,在二章3031節已有暗示,但是在第三章卻詳細地闡釋;而先前神子民隱約的一線盼望(二32)在本章最後幾節卻成了公開的宣示(三1621)。約珥好像攝影家,用廣角鏡捕捉二章3032節的全面鏡頭,然後對近焦距看第三章,審判與恩典交織在其中的耶和華的日子。

  13. 若不對付致使神的百姓受苦有加的敵人,百姓就不算真正得救。以色列的救恩神諭經常迴響著審判鄰邦的聲音(參:摩一∼二章;俄;鴻;哈二∼三)。耶和華首先講到審判的時間到了那些日子,在那個時期(新譯),將二章2829節提及的未來事件連在一起(參耶三十三15,五十420雙重句)。在即將來臨的適當時機(時候在舊約常具有這些含義),耶和華不僅以祂的靈澆灌以色列(二2829),並且以寰宇性的神蹟奇事拯救他們(二3032),更要恢復他們的產業(比和合本「使……被擄之人歸回」的翻譯要好;參:伯四十二10;何六11;番三20)。重得整全的復興,將整個人類歷史推至更高點,同時與彼得所說的「萬物復興……就是……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」時代(徒三21)連在一起,應該不會太離題。此處正如整章聖經,焦點在於猶大和耶路撒冷。在此不見提及北國,然而以色列是指整個國家(三216)。

  接受審判的是列國(新譯;和合:「萬民」),然而經文脈絡卻提出具體的罪行或某些地名(三4:推羅、西頓、非利士;三19:埃及與以東),似乎是要對這個詞設個界限。因此焦點在於所有騷擾過以色列的鄰邦;他們不受懲罰,猶大的拯救就不算完整。寰宇性的措詞(參三912稱列國為「外邦人」或「異族」),使得這裡的情景具有普世性的含義。

  審判地點則找不到。約沙法谷最好不要從猶大王的名字,或是具體地點來解釋,而是要從它的語源──「耶和華已經審判」──來看,與其對稱的「斷定谷」(三14)似乎證實這種看法。重點在於審判的法律性質,而不在於其地理位置。這裡用的動詞頗有啟發性:聚集(希伯來文 qbs] 是強調詞幹)常用於屬天審判的經文脈絡(例賽六十六18;何八10,九6;彌四12);帶……下(希伯來文 yrd 是使役詞幹),有「叩拜」、「翻倒」、「羞辱」之意(例:詩五十六7;賽十13;摩三11)。耶和華要親自以起訴者的身分控告,並以法官的身分作裁決。

  有些先知提到(適於眾多人聚集,或軍事衝突──審判的一種方式──的區域;參912節),那是實施審判的地方。不過他們的描述則不一而足:欣嫩子谷(耶七31及下,十九7);異象谷(賽二十二5);旅人谷(和合:「所經過的谷」,結三十九11);橄欖山分裂而成的谷(亞十四45)。

  耶和華施行審判(希伯來文 s%pt] 是反身詞幹;參:賽六十六16;耶二35;結十七20)的根據是列國蹂躪我的地土(希伯來文 h]lq 是強調詞幹,意謂「劃分」,好像是他們,而不是耶和華全權擁有地土;參:書十三7;詩二十二19;賽五十二12),以及猶大人民。後者是神忌邪的對象(二18),也表現出與神特別的關係──「我的百姓」、「我的產業」、「我的地土」。因為列國分散了(希伯來文 pzr;在斯三8;耶五十17用在以色列的分散與隔離)耶和華的百姓以及地土上的所有物(產業百姓並提,參二17;詩二十八9,七十八6271,九十四5,一○六40;賽四十七6;彌七14),侵犯了耶和華的擁有權。

  當耶和華描述自己的百姓在奴隸買賣中像抵押品一樣,祂要審判的理由就更充足了。不人道恐怕是最難令神釋懷的罪惡。人像物品一樣,用拈鬮的方式對待(參:俄11;鴻三10),也以低得可笑的價錢交易(參:摩二6,八6),只是為了供人作樂片時──與妓女過一夜(希伯來文 zo^na^;參:何四14),或是換一袋(摩四1)。這裡的受害人是猶大國的孩童,但是阿摩司書一至二章外邦國家被羞辱,或是申命記二十一14禁止販賣俘虜來的軍人;這些不人道、泯沒人性的行徑同樣受到嚴厲譴責。

  46. 先知將注意力轉至推羅(參:尼十三16;賽二十三8;耶四十七4;結二十七32,二十八111),西頓(參:創十1519;書十一8;士十八28;賽二十三4;耶四十七4;結二十八2123),與非利士四境(書十三2)的五大城(迦薩、亞實突、亞實基倫、迦特、以革倫),或許因為這些地中海港口都是販奴中心。非利士與腓尼基是以色列的世仇,有時以色列也不很放心地與後者結盟(例如:所羅門時代,王上七1214,九1014),不過阿摩司與其他先知講的都是兩國間的敵意是多麼久遠(摩一69;賽九11,十四2832;耶四十七4;番二15)。這些異族城邦的行徑極其殘忍粗暴,耶和華問他們,他們這樣做是否因為先前錯待他們,所以現在來一洩積怨?措詞用語是嘲諷性的,但意思很清楚:如果是為了報復〔希伯來文 gml 意謂「全然以待」(BDB),或是「了結一樁交易」(例:何一8的「斷奶」);名詞 g#mu^l s%wb 或是 s%lm 一起,意謂「悉數償還」;參:代下三十二25;詩二十八4;耶五十一6;俄15〕,他們可是要知道,他們的對象是報復的主宰(參二25\cs22 s%lm,用法是正面的)。「我與你們何干」在此處的經文脈絡(三4)意謂:「我對你們做了什麼,竟敢如此待我?」(參:何十四8)。

  列國的罪名主要有二:擄掠財寶(很可能出自耶路撒冷的宮殿與聖殿;有關金銀,見:何二8;有關豐富的財寶,字面意思為「可愛的寶物」,見:何九616),以及販賣奴隸給希臘人。哈該看到將來有一天,神要撼動所有國家,以財寶充滿祂的殿(該二7)。但是此處發生的情況正好相反。推羅人從事販奴,見阿摩司書一9希臘人(三6)更正確的翻譯應該是「雅完人」(希伯來文 y#wa^ni^m),就是愛琴海兩岸的居民。雅完人早在主前八世紀就與亞述帝國有來往,並有完整的歷史記載。以西結描述推羅與雅完人的貿易,可作為本段經文的註解:「他們用人口和銅器,兌換你的貨物」(結二十七13)。

  78. 指控罪名後,接著就是宣告懲罰;這一類的神諭都是如此。懲罰包括解救(希伯來文 `wr 是役使詞幹,意謂「激動」、「激發行動」;通常描述神的特別介入,賽十三17,四十一225,四十五13)猶太奴隸,然後以其人之道,還其人之身(措詞與第4節完全相同),使奴販的兒女為奴。提示巴的名字,使懲罰更見尖銳。示巴人與示巴女王(王上十113)為同國人,也就是阿拉伯南部遠方的……國,居住海岸的奴販住在那裡會很不習慣。尤有甚者,示巴人喜歡週遊作生意,也就是說被賣的人最後會分散到從印度洋到東非海岸的任何地方。神的報復正好與他們的罪相當:希伯來人不喜歡海,卻被賣給海岸居民;非利士與腓尼基的人是慣常出海的,卻被賣給居住沙漠的示巴人。反諷意味可說是很尖刻:如今猶太人是買賣經手人,而不是非利士與腓尼基人。救恩神諭看起來更像散文,而不像詩(RSVNIVMoffatt),以由神鑑定權威的公式語結束:「這是耶和華說的」(參賽一2,二十二25,二十五8)。亞達薛西三世使西頓淪為奴役(主前343年),亞歷山大則終結了推羅與迦薩的下場(主前332年)。

  910. 這些經文以詩體開始,直到書的末了。自914節,我們聽見呼聲,要施行18節所預言的審判。一位代言人,亦可能是耶和華自己(祈使語氣的宣告,字面意思是「呼召」、「呼喊」;參:賽四十6;摩三9)呼喚沒提名字的使者(天軍?),在列國中(新譯;參:耶四十六36910)發出戰爭的呼聲。列國1112節)雖然沒有明言是哪些,根據我們主張的被擄後背景,是指先前提及的推羅、西頓、非利士(4節),還有以東與埃及(19節)。如果約珥是從第七世紀的背景發言(參 Koch, pp. 158159),就是指亞述。經文的濃厚末世意味,使得我們要小心,不可太具體的指陳列國指的是哪些。耶和華的心意對列國是全然公義的審判,對以色列則是全然保守。

  預備的字面意思是「使之為聖」(參一14,二15),讓我們記得打仗對古以色列人是宗教事宜,要以禱告與獻祭預備(參:撒上七89;耶六4,二十二7,五十一2728)。武士(參二7)受徵召服役〔動詞激動近前來(新譯)、上去(新譯);參:士二十28,二十一58〕,意謂每人要準備作戰,他們的國家也要總動員。在這戰爭的呼聲中,耶和華刻意顛倒了熟悉的千禧年經文;該處是說戰爭武器打造成農業(10節;參:賽五十一4;彌四3)用具(希伯來文 ~e{t[ 通常譯作「犁頭」,可能是指「鋤頭」;參:撒上十三2021Allen, p. 326)。從大衛時代,鐵器在中東地區就很多,只有窮苦的農夫無力擁有鐵製農具。因為是全體動員,而正常的方式完全被顛覆,所以連膽小體弱的(軟弱的)也志願作武士(參摩押人在耶四十八14如何誇口)。這一節刻意製造幽默效果,因為武士gbr;參:何十13)的字根意思是「強壯」、「有力」。

  1112. 履行任務的屬天使者,命令列國(希伯來文 go^yi^m,亦即非猶太國家、外邦人)爭戰。11節的那裡(中文未譯)就是約沙法谷(三212)。最後一句似乎是使者發出的記號:列國軍旅已經準備好作戰,而耶和華現在要召集(希伯來文 nh]t「下到」用在攻擊性的行動;詩十八35,三十八3;耶二十一13)祂自己的軍力與敵人對陣。祂曾發動蝗蟲照祂吩咐去做(二11),現在祂的軍團也不會缺乏武士(二7),與仇敵的武士旗鼓相當(三910)。耶和華的回答(12節)是重複爭戰的邀約(參9節),並且宣布真正的交戰目的:審判。列國雖然率領大軍來作戰,但是全權主不感到威脅。祂知道誰主宰一切,並且準備下審判(坐下是審判的姿態,參:出十八14;詩六十一7;瑪三3)敵人。

  13. 耶和華的形像又改變了:既非武士,亦非審判者,而是農夫(可能是種葡萄的;可讀作「釀酒人的刀」;Wolff, p. 80),呼喊著如何收成莊稼的指示(參一11呼喊的是無法收成),可能是對著天軍說的(戰爭與農耕的關係,已見於10節)。在已經滿溢的酒醡踐踏葡萄的命令,是刻意仿效二章24節的昌盛景象。最後一句解釋了這個隱喻。列國的罪惡(希伯來文 ra{`a^,「邪惡」;有關此用法,參:何七13,九15,十15甚大,他們受審的時機熟了(希伯來文 bs%l 通常意謂「沸騰」,延伸為「成熟」,亦即可以使用的意思;參:創四十10),就像熟得正好的葡萄待採一樣。莊稼作為審判的隱喻,見於新舊兩約(參:賽十七46,六十三16;何六11a;太十三3643;啟十四1420尤其借重於此處描寫的景象)。罪大惡極,無從避免審判,參創世記十五16「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」這句話。

  14. 許多一詞的重複,令人感受到形容的極致:聚集的人數多得不能再多了。該字(希伯來文 h@mo^ni^m)也有大批人動亂不安,發出喊叫的意味。就像約珥在此處記載了令人震懾的滿坑滿谷的景象,其他先知也不止一次地形容敵人如何被召受審(參:結三十九11;賽十七12,二十九5及下,特別是十三111,與珥三914極為相似,兩者都徵召列國與神爭戰)。耶和華的日子讓我們重返二章31節,在那裡神以恩典與審判大有能力地介入,而神的介入起初是以蝗災表現出來(見一15{\LinkToBook:TopicID=127,Name=iii. 與耶和華日子的關係(一1520},二111{\LinkToBook:TopicID=129,Name=i. 毀滅的軍旅(二111}的註釋)。給山谷命名當然也是耶和華的決定。列國已決意與祂相抗,所以現在由祂決定了。「斷定谷」與「約沙法谷」(三212)的意思,基本上一樣:是耶和華執行嚴厲審判的地方(參:王上二十40;賽十2223h]rs],「斷定」,明顯具有毀滅性的含義)。

D 拯救猶大(三1521;希伯來聖經四1521

  這裡的分段是武斷的,因為根本無從知道15節是與14節一起、論耶和華的日子(參 RSV),還是與16節一起,作為神拯救工作的序曲(參 JBAllen, p. 116NEB 則從17節,神開始發言那裡為分野)。從審判列國到拯救猶大的轉折,刻意讓它不明確,因為如16節與1921節清楚所示,兩者都屬於耶和華最終拯救與更新的計畫。

  1517. 昏暗的天空(參二10,肇因是蝗蟲;二31則以昏暗的情景預告拯救的日子將要來臨)再此展現屬天的作為,其範圍是何等廣,而又何等劇烈。整個造物界──包括光、時間、方位這些穩健的現象──都因此混亂。這意謂著三章114節充分準備好的審判情景不再是主戲。審判這件事實,而不是審判的細節,才是先知的主題關鍵。在16節,耶和華介入的證據,從現象的強調轉為聲音的著墨。從錫安發出獅子般的吼叫,也是阿摩司開始發預言的聲音(摩一2)。使宇宙成形的聲音也有能力以審判與更新撼動宇宙(一如祂的蝗蟲在二10所作的)。由經文脈絡來看,屬天的獅吼是向自己人發出確據的話語,而不是對外人發出的災禍威脅。

  昏暗的天空與震動的宇宙,對神的子民都不算是威脅,因為耶和華會親自堅壘般保護他們(關於避難所,見:詩十四6,四十六2,六十一4,六十二89,七十一7,七十三28,九十一29,九十四22,一二四6;有關保障,見:詩二十七1,三十一5,三十七39,五十二9;兩者一起出現,見:賽二十五4)。16cd 節的應許很清楚地顯出轉折,由此進入書中最後的救恩神諭。整個事件的目的,以體認自我介紹的公式語作一總結(17節;參二27);這在以西結書用得很頻繁(參十二151620,十三446

  季摩禮(Zimmerli)總結得好:「耶和華與百姓的所有接觸,目的無非就是以色列的主向祂的百姓彰顯自己,此外也向廣大的世界彰顯自己」47。在三章17節與二章27節,神的自我彰顯之後,就是神確保祂會全然與子民同在,並且保護他們:耶路撒冷的聖潔(例:徹底免於腐化與被襲)由神保證,因為祂不會再容許外族征服者污染這城(17cd節)。

  約珥在結尾形容救恩應許下的保障與昌盛,集中於猶大的神聖首都,亦即耶和華在地上的居所(參:亞十四2021,更詳細地描述了耶路撒冷最終是如何的聖潔)。在卷尾,耶路撒冷/錫安的地理與聖約含義,也是整卷約珥書的核心。耶和華住在錫安這大能的確據(1719節;參二32註釋{\LinkToBook:TopicID=133,Name= B 聖靈的澆灌(二2832;希伯來聖經三15}),蓋棺論定地回答了先前在聖殿無祭可獻的陳訴(一81013),也認可了神對「分定禁食」(一14,二15)的回應;由此證明神的確「為自己的地發熱心」(二18)。

  約珥的信息以為錫安傷痛開始,卻以對錫安發出確據結束。對一個在約書亞時代分得土地、由大衛與所羅門繼承了耶路撒冷與聖殿、被擄後所有的土地被掠奪的民族,最大的應許莫過於先知的形容:耶和華與祂的百姓安然居住在耶路撒冷。

  1821. 此處以詩體描述豐饒徹底取代了蝗災的損毀(18節);預言審判要臨到世仇埃及與以東(19節);應許猶大與耶路撒冷必存留下去;重複珍貴的確據:忌邪的耶和華懲罰罪有應得的國家,祂也要居住在錫安(20節)。歡唱未來的復興,於此可說是達到最高潮。

  描寫太平歲月的詩,以末世性的公式語到那日開頭(參:何二161821;摩八913,九11),將這段話與前面的經文銜接,呼應其他先知的主題: (1) 群山滴下甜酒,也見於阿摩司對未來救恩的觀瞻(九13),不過約珥增添了一字,可能是回想起先人記述迦南是「流奶與蜜之地」(例:出三8;利二十24;民十三27); (2) 灌溉大地的溪水泉源,令人想起以西結書四十八章與撒迦利亞書十四8的預言。不過約珥不只是宣告巴勒斯坦與乾旱、歉收的搏鬥要終止,他也宣告蝗災造成的損害已經充分彌補了:酒的供應源源不絕,取代了葡萄樹枯萎而斷絕供酒的景況(一5912);湧流的奶,意謂牛群不再因缺草而混亂(一18);漲溢的水填滿了乾涸的溪流(一20)。

  耶和華的同在是造成這一切豐饒的惟一原因。審判一旦發揮作用,祂就全心維繫並且更新祂的百姓與地土,從祂的家中流出的泉源象徵了這一點(參:詩四十六45;亞十四8)。耶路撒冷世世代代受水源問題困擾,從西羅亞碑文知道得很清楚。上面記載了希西家挖了一條水道,以保城被圍困時有夠用的水(參二8註釋{\LinkToBook:TopicID=129,Name=i. 毀滅的軍旅(二111}),但是現在已經成為過去的問題了48什亭18節),意謂「洋槐樹」(這樹的木材是會幕中約櫃與祭壇的基本造材,出二十五102324,二十六15,二十七1,三十1,和合譯作「皂夾木」)。如果要找出實際地點,可能是從汲淪谷起到死海的 Wadi-en-Nar。那裡一直到今天還有洋槐。以西結生動地形容這股末世的水流,在鹽海造成何等更新的果效(結四十七89)。舊約中這些物質與屬靈祝福相連的景象也延續到新約聖城的景象:那裡的恆久豐饒是由神寶座流出的水所灌溉的(啟二十二12)。

  約珥的樂園情景也帶有一筆政治註解(19a節)。猶大的兩個世仇走向荒涼的下場,而猶大與耶路撒冷則欣欣向榮(20節)。以色列的拯救信息很要緊的一點,就是確定以東埃及猶大流無辜人的血,已經受神的報應。文法上來說,「猶大」是「本地」的前置詞。這裡不僅牽涉到猶大的南方不再有後顧之憂,因為先前那些敵人一定會來毀損;而更彰顯出神斷定列國的公義(三478),也顯出祂為立約之民發揮的拯救大能(二32,三7)。

  這裡不需詳列以東與埃及的罪狀,因為這兩個國家是猶大的世仇:埃及除了以「為奴之家」(出十三3)知名外,示撒一世(Sheshonq I,約主前925年;王上十四2526;代下十二212),與奧梭岡一世(Osorkon I)和他的衣索匹亞將領謝拉(約主前897年)也不時侵犯猶大邊境,造成神子民受害。出埃及以後,以東想要阻止以色列人進入埃及與亞洲間的交通要路──王道(民二十1421,二十一4;士十一1718),與掃羅爭戰(撒上十四47),被大衛征服(撒下八1314),並且在約沙法時代夥同亞捫與摩押攻擊猶大(代下二十1)。

  至於更具體的暴行,有何細亞在米吉多死於埃及王尼哥手下(約主前600年;王下二十三2830),而猶大沒有埃及援助,最後稱臣於尼布甲尼撒的巴比倫軍力之際,以東在旁幸災樂禍,而且伺機欺侮猶大(詩一三七7;耶四十九722;俄1014)。約珥警告的荒涼(希伯來文\cs22 s%#ma{ma^;參二320),是以西結愛用的字眼,也用來描述以東(三十五34791415)與埃及(二十九1012,三十二15),具有濃厚的諷刺意味,因為尼羅河使埃及地常保肥沃,迦南地發生饑荒的時候,族長還到那裡避難。先知用無辜人的血(形容冤枉受死的法律字眼;參:申十九1013,二十一89,二十七25;耶二34,七16,二十二317),不是影射猶大的罪,而是指外敵來侵造成的生靈塗炭太慘烈了。

  第20節應許猶大與耶路撒冷將會長存〔希伯來文 te{s%e{b[,應該譯為必存到(參:詩一二一1;彌五3),而不是現代中文、RSVNIV 的「有人居住」〕,又提醒讀者:耶和華並沒有失去祂遠古的能力,保存祂的居所、將百姓從罪與敵人手裡救贖出來。之後,救恩神諭又重回三章2節開始的審判列國的主題(希伯來聖經四2)。很可惜,希伯來經文的21a節並不像大部分約珥書那麼清楚,因此引起不同的詮釋。與19節的關聯,因著一字很明顯,因為兩處都指對猶大的暴行。所以整段經文一氣呵成,不需要作什麼修改,是史泰納的讀法(H. SteinerAllen 亦贊同,p. 117):「我會不懲罰他們流血的罪嗎?只要耶和華住在錫安,我不會坐視的。」問答格式用同樣的動詞(不過在約珥書是被動的 Niphal,而不是加強語氣的 Piel),見於耶利米書二十五29:「你們能盡免刑罰麼?你們必不能免……。」

  結束句耶和華住在(希伯來文 s%o{k[e{n,「繼續住在」,參:神在出埃及時和曠野時期與人同在;出二十五8,二十九45;民五3,三十五34;參:約翰描述基督道成肉身是「搭帳幕」,約一14錫安(參17節;賽八18)有以下目的: (1) 保證報復猶大仇敵的承諾;耶和華同在就是這一切錯謬必被糾正的確據; (2) 強調耶路撒冷的神聖,以及將來必免除外敵的侵襲,重述了17節的應許; (3) 歸結了二章18節「耶和華就為自己的地發熱心」開始的復興情景;蝗災詮釋為神不同在的結果:「為何容列國的人說:『他們的神在哪裡』呢?」(二17)。

  耶和華的日子最大的特色,不在於祂與仇敵在斷定谷的爭戰,也不在於百姓在什亭谷得享的滋潤──雖然這是主要因素──而在於耶和華重新恆久與他們同在。以西結看到這一點、重新命名聖城為「耶和華的所在」(結四十八35)。約翰知道這一點,因此為「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」(約一14)沉醉不已。而當他聽到寶座上發出下列的話語,他對此真理了解得更完整:「看哪,神的帳幕在人間,祂要與人同住,他們要作祂的子民」(啟二十一3)。

 

46 有關這種公式語的討論,以及法定證據──「你們就知道」,如:創四十二34──加上自我介紹的公式語──「我是耶和華」,如:出二十22──見 Zimmerli, Ezekiel, HermeneiaE. T., Philadelphia: Fortress Press, 1979, I, pp. 3640.

47 同上,37頁。

48 西羅亞碑文的內容,見 DOTT, pp. 209211

──《丁道爾聖經註釋》